错合畸形治疗设计费
项目编码 013105020230000
这是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不是四川省各市统一价。
- 属于
- 技术费
- 是否可以加收
- 加收细则未录入
- 项目间冲突
- 冲突 1 条
政府指导价
| 三甲 | 三乙 | 二甲 | 二乙 | 二乙以下 | 单位 |
|---|---|---|---|---|---|
| 894 元 | 833 元 | 772 元 | 691 元 | 574 元 | 次 |
价格口径
列序为三甲、三乙、二甲、二乙、二乙以下,是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各市(州)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级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这一标准。单颗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按 A、B、C、D 档分列,A档是不符合上浮条件的基准价。口腔种植类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口腔类自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
项目内涵
展开全文
服务产出:通过各项检查完成错合畸形的诊断与矫治方案设计。 价格构成:所定价格涵盖准备、模型制取和灌注、模型测量、面颌像拍照、头影测量分析、制定治疗计划和方案、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除外内容
不含在这个价格里、另行计算的部分:模型制备;特殊模型材料;化妆品;照相底片及冲印;口腔特殊一次性卫生材料及器械;传染病人特殊消耗物品
冲突明细
-
错合矫治 不得同时收取
在本医疗机构中开展的矫治不得同时收取设计费。
医保类别:丙类
说明:
1.完成1个疗程计价收费1次;在本医疗机构中开展的矫治不得同时收取设计费。2.不含放射检查费用。
来源: 附件2-1 四川省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表 | 2026-06-30
其他省份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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