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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牵引钉取出费

项目编码 013306020190000 · 口腔类

这是辽宁省统一的政府指导价。

属于
技术费
是否可以加收
加收细则未录入
项目间冲突
冲突细则未录入

政府指导价

省定最高限价B档(省管符合上浮条件) 单位
15 元— 次
第一列是省定最高限价,政府指导价下浮不限。价格口径
第一列是省定最高限价,政府指导价下浮不限。第二列只有种植体植入费(单颗)和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单颗)有值:B档适用于符合上浮条件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A档(第一列)适用于不符合上浮条件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上浮条件按《口腔种植服务能力相关性指标》执行。口腔114项自2026年5月21日起执行。种植15项现行版本自2025年7月30日起执行。

项目内涵

将植入的牵引钉取出。价格涵盖手术计划、术区准备、消毒、拆除、缝合、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除外内容

不含在这个价格里、另行计算的部分:—

冲突明细

冲突细则未录入。官方文件写明「不得同时收取」或「已包含、不另收」之后,会列在这里。

医保类别:丙类

说明:

本项目所称“次”:以3枚牵引钉为基础收费,每增加1枚加收30%,收费最高不超过46.5元。

来源: 关于规范眼科等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付政策的通知 附件:辽宁省眼科等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类别表(含价格信息表口腔类分节) | 2026-05-19

其他省份该项目

其他省份的同一项目,等该省数据录入后出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