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牙期Ⅱ类错合矫治费(复杂)
项目编码 013105020120000 · 口腔类
这是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不是河南省各市统一价。
- 属于
- 技术费
- 是否可以加收
- 见计价说明
在同一家医疗机构正畸治疗结束,复发病例再次矫治,每例按疗程费用的50%计价收费。
- 项目间冲突
- 冲突 2 条
政府指导价
| 三甲 | 非三甲 | 单位 |
|---|---|---|
| 26300 元 | 26300 元 | 疗程 |
价格口径
三甲、非三甲是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口腔114项自2026年10月15日起执行,截至2026年9月23日还没到执行日。种植15项自2023年2月10日起执行。各市另行制定,不是全省一个价。
项目内涵
展开全文
通过矫治器安装调整进行疑难复杂情况的恒牙期Ⅱ类错合畸形的矫治。所定价格涵盖准备、方案设计、矫治器安装、调整评估、加力、拆除、处理用物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除外内容
不含在这个价格里、另行计算的部分:—
冲突明细
-
错合畸形治疗设计费 不得同时收取
原文
在本医疗机构开展错合矫治治疗时,方案设计属诊查治疗应尽事项,不得同时收取设计费。若已收取错合畸形治疗设计费,须在错合矫治治疗费用中予以同等费用减免。 -
错合矫形功能治疗费 不得同时收取
错合矫形功能治疗费不得和错合矫治费同时收取。
医保类别:丙类
说明:
展开说明
1.本项目所称“复杂”指:18岁以上(不含18岁)、开合、III度深覆合、拔磨牙后关闭间隙、阻生牙、上颌前突(ANB≥5度)的拔牙正畸治疗、磨牙或牙弓远中移动、伴颅颌面畸形、伴颞下颌关节病、正畸-正颌手术联合治疗、舌侧矫治的情况。
2.在同一家医疗机构正畸治疗结束,复发病例再次矫治,每例按疗程费用的50%计价收费。
3.本项目所称“疗程”指:从错合矫治治疗开始到结束。
来源: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6〕49号)附件1 河南省规范整合口腔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2026-08-26
其他省份该项目
其他省份的同一项目,等该省数据录入后出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