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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监护

项目编码 013115000090000 · 颌面外科类

这是全市统一的政府指导价,不是重庆市各市统一价。

属于
技术费
是否可以加收
加收细则未录入
项目间冲突
冲突细则未录入

政府指导价

三级二级一级 单位
6 元6 元6 元 小时
价格为全市统一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按三级、二级、…价格口径
价格为全市统一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按三级、二级、一级、其他医疗机构(含基层)四档分列,「其他医疗机构(含基层)」档录在价格栏末位。口腔种植类(渝医保发〔2023〕8号)价表印的是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价:三级上浮10%、一级下浮5%、其他下浮10%执行(原文规定,本站未推算入表)。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儿童加收比例为项目价格的20%(17号使用说明第11条)。

项目内涵

为处于重性精神病急性发作期的患者提供严密监护服务。展开全文
为处于重性精神病急性发作期的患者提供严密监护服务。所定价格涵盖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生命体征、认知、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的监护以及采取预防意外事件发生措施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成本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除外内容

不含在这个价格里、另行计算的部分:—

冲突明细

冲突细则未录入。官方文件写明「不得同时收取」或「已包含、不另收」之后,会列在这里。

医保类别:甲类

说明:
1.精神科监护不可与精神病人护理同时收取。展开说明
1.精神科监护不可与精神病人护理同时收取。2.重性精神病急性发作期患者指出现急性、冲动、自杀、伤人、毁物及有外走、妄想、幻觉和木僵等症状的患者。

来源: 渝医保发〔2026〕17号 附件1 口腔类、颌面外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标准(口腔类195项、颌面外科类177项) | 2026-08-05

其他省份该项目

其他省份的同一项目,等该省数据录入后出现在这里。